桐庐县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 桐庐县律师

暑假工干10天电话销售没签合同

时间:2024-12-11   分类:桐庐县律师
针对您暑假工干10天电话销售未签合同的情况,如果用工单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需注意,此规定针对的是用工超过一个月的情况,您仅工作10天,虽可主张工资,但直接要求双倍工资可能不适用。您仍可通过劳动办投诉或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从法律角度,即使用工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仍享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等。用工单位不得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剥夺您的合法权益。如遇权益受损,您可依法向劳动办投诉或申请仲裁来维权。 >

吴律师手机: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吴律师微信号:51764(谐音 我要请律师)

律师电话 15555555523 律师微信 VX:51764